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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育行为规范及学生自我保护

发布时间:2016-01-19 10:45:58     点击量:1293

1、教师不得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;
2、不准学生单独进教师寝室和单人办公室;不准教师单独给学生作辅导;不准学生在双休日、节假日为教师守寝室;不准学生单独为教师办私事。
3、如发现教师有上述行为,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、其他老师或家长,学校或家长应立即制止,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4、学生如发觉教师利用工作之便,出现图谋不轨等性侵害的动机或行为,应坚决拒绝,并迅速脱离现场立即报告学校领导、其他教师或家长,无论是谁接到报告,都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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